本文作者:Phoenix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我并没有读过原著小说,也没有读过俄国文学名著中的四大多余人形象(普希金笔下的叶甫盖尼奥涅金、莱蒙托夫笔下的毕巧林、屠格涅夫笔下的罗亭和冈察洛夫笔下的奥勃洛摩夫)。
我首先想到的是什么样的人才会被称为多余的人?像我这样吗?为了要儿子而超生的二女儿,没有给父母带来荣耀反而连累他们工资跟随档案永远降一级。在户口本上被冠以“次女”的称呼,让人很容易联想到“次品”。从小学到大学,一直被学霸姐姐的光辉遮掩的黯淡无光,十几年后遇到以前的老师,还会被热情地唤成姐姐的名字。一个在同学、老师、亲戚、长辈的世界里完全可以被忽略的存在,我老早就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了。当然,伴随着父母和姐姐的关爱而成长的我,如今早已经抛却了少年懵懂无知的小情绪,现在不再纠结自己的“多余人”身份了。但是,这部电影还是能唤起我的共鸣,让我能理解电影里人物的感受,随着他们的喜怒哀乐,感慨另一番人生滋味。今天,我把这部电影介绍给大家,毕竟从各方面来讲,它都算是一部不错的作品。
《多余人》是根据乔纳森艾梅斯年出版的带有个人自传色彩的同名小说改编(一开始,他把自己的故事和对生活的理解写成了一个短篇《亨利哈里森和佩珀太太》,后来他又把这个短篇加工成了长篇,这就是《多余的人》),由莎里·斯宾厄·伯曼(巨蟹座女性)和罗伯特·帕西尼联合编剧并导演,年在纽约开始拍摄,年参加了圣丹斯电影节。作为一部小众的独立电影,它有点怪诞,又有点小清新,有点幽默,又有些小忧伤。它像一个多愁善感的少女,将孤独和生命的艰辛举重若轻地缓缓道来,貌似是讲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却带来了温暖治愈的效果。孤独是人类长大后永恒的主题之一,孤独并不可耻,被孤独打倒才可耻。永远不放弃一颗追逐热烈的心,是生命的第一要义。这部电影就是讲的三个孤独的“多余人”如何在容易迷失自我的纽约,凭固执的心和彼此的友情互相取暖、寻找自我的故事。
男主路易斯艾维斯是一个温文尔雅、热爱文学的年轻教员,他父母早逝,性格内向,不善言谈,缺少朋友,一直过着孤独寂寞的生活。菲茨杰拉德是他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想象着自己是富有又专情的盖茨比,在奢华的花园宅邸精心准备,满怀爱意地期待着魂牵梦绕的黛西。但幸福在他刚表达完爱意的刹那便戛然而止,女士的遮阳伞下露出的是路易斯自己的脸。可怜的路易斯从瞌睡中惊醒,悠扬欢快的小提琴被尖锐的上课铃声打断,电影就这样从路易斯一脸的惊慌仓促中开始了。
路易斯一直虔诚地期待着爱意的降临。他如此的腼腆而又小心翼翼,以至于总被爱情和友情忽略。孤独的心在对关爱的极度渴望下变得有些迷茫,路易斯的内心深处渐渐冒出一股不能抑制的冲动。他幻想着镜子里的自己是一位甜美温柔的女士,有着光滑的肌肤,妩媚的双眼,鲜嫩的嘴唇,带着最温暖的爱意对他微笑。路易斯的绅士风度跟他体内的这种冲动长期抗争,互相妥协,终于在一次巧合下,他决定勇敢一次,顺应自己的内心,做一次真正的自己。他捡起了绊倒他的女士内衣,把它跨在双臂上,出神地看着镜中的自己。不料这一幕刚好被走进休息室的校领导看到了……
路易斯来不及进行一句解释,就被学校婉言辞退了。这次突发事件及其产生的严重后果对路易斯来说,无异于一次毁灭性的打击。电影独白非常恰当地描述了路易斯在这段时期的状态:“一整个夏天,他都让自己过着一种年轻绅士的半隐居生活,他坚持着这种仪式,就像是穿上了护体铠甲,保护自己,不至于坠入绝望的深渊。”“秋天轻灵的空气和清澈的光线”拯救了这个年轻人,使他内心重新燃起了希望。带着这份希望和推荐信,他来到了纽约寻找新的生活和自己。接着,对路易斯的人生产生重大影响,也给路易斯孤独的生命带来友谊和关爱,本部电影的灵魂人物,多余人的最佳诠释者——亨利哈里森先生出场了。
路易斯通过报纸的租房信息找到了亨利哈里森。两位男主的第一次交谈是路易斯打电话询问租房情况,因为租房信息上大字提醒着“正午之前请勿来电”,路易斯特意掐着点等到十二点过后才拨通了电话。对方的声音透着一丝慵懒,但当路易斯表明来意后,对方立刻抖擞精神,不等路易斯说完就自报家门,邀请对方来看房子。路易斯如约来到公寓,一上楼梯,就看到一位西装革履,头发灰白,精神矍铄的老绅士已经在门口等着他了。看到路易斯到来,他早早地伸手迎接,并做自我介绍。亨利带着路易斯一边参观他老旧的公寓,一边用体面的修辞把房子描述的非常适合年轻绅士居住。比如睡在卫生间门口过道改成的临时房间,可以随时听见鸽子的叫声,这样更加贴近自然;比如简陋的床铺和家具,可以体验军旅生活。事实上,这里并没有一个独立的房间可以租给路易斯。路易斯略带尴尬地杵在房子中间,支支吾吾,一脸茫然。
镜头一转,两人面对面坐在椅子上,亨利先生优雅地翘着二郎腿,拿着小本子询问着准房客的名字并认真做着记录,路易斯双手放在腿上,靠夸赞茶几上的圣诞球来遮掩自己的局促。亨利先生打量着这个年轻人,饶有兴趣地问他为什么来纽约?路易斯云淡风轻地回答“寻找自我”。亨利先生就开始给年轻人传授他的人生经验:“纽约只会让人迷失自己,真正的生活在俄罗斯。”随着交谈的继续,亨利知道路易斯曾是文学教员,并热爱写作,瞬间对路易斯增加三分好感。他高兴地表示两人是同行,自己真正的身份是一个剧作家,曾有一部没来及发表的优秀作品被一个可恶的瑞士房客偷走了。愉悦的交谈过后,亨利认为路易斯就是合适的房客人选,催促路易斯把租房的事情定下来。而路易斯则对准房东的奇葩三观不太认同,比如反对女性上大学,因为那会影响她们的房事表现,比如性会削弱一个作家的写作能力。路易斯想找个委婉的理由拒绝亨利,用先找工作再租房当借口,亨利却大方地表示可以允许他按周付费,不用为钱担心。路易斯礼貌地对这种贴心表示感谢,亨利却以为路易斯同意了,立刻高兴地说道:“我很高兴这件事定下来了,咱们一号见。”说完就挂了电话,没再给路易斯说话的机会。整个租房过程,路易斯始终处在被动地位,自己的事情,还没容得自己深思熟虑,却被别人做了决定。这令路易斯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一方面,他不习惯由别人替自己做决定;另一方面,他又想到自己犹豫不决的性格,每做决定都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这样看来,反而也不算坏事。亨利先生虽然有些怪异,但是也有着某种无法说明的魅力,吸引着路易斯。于是,新的生活开始了。
路易斯容光焕发,满怀欣喜地驱车搬去新住所。可亨利先生果然不是一般的亨利先生,第一个清晨,路易斯就险些被吓破了胆。这一段,电影从画面唯美的小清晰风格朝着喜剧的方向撒丫子奔跑了。让我们看到了疯狂不羁爱自由的老亨利和安静内向碎三观的路易斯之间强烈的反差带来的喜剧效果。搬来的当天晚上,路易斯躺在厕所门口的自己的小单人床上,虽然捧着书,但不得不听着亨利上厕所和洗漱的一声一响,毕竟只隔着两扇虚掩的带通风孔的木门。洗漱完毕的亨利先生戴着他心爱的眼罩,路过路易斯的小床,本想道个晚安,却忘记了新房客的名字……一夜安睡。清晨,路易斯被一阵巨响吓得从床上滚落。震天响的交响乐夹杂着亨利痛苦的挣扎声,让路易斯惊恐万分。他爬起来摒住呼吸,如履薄冰地向亨利房间靠近。只见老亨利扭曲着身体,邪教附体似的做着奇怪的动作。一个俯身,亨利发现了路易斯,立刻大叫道:“走!别看!出去!我跳舞的样子不能被人看到!”WHATTHEFUCK?!这确定是在舞蹈吗?!
原来,亨利睡了一觉,完全忘记了他有一个新房客的事情,他的自由意志忽然强烈地希望这具老身体来段舞蹈,陶冶下情操,顺便也锻炼一下老骨头。于是,路易斯就成了这段鬼畜舞蹈的受害人。之后的日子相安无事,路易斯和亨利各忙各的,双方的生活并未发生太多交集。就连路易斯找到了新工作,想请亨利吃饭以示庆祝,亨利先生也没能抽出时间应邀,因为他已有约在先。老亨利西装革履,打着领结,要陪他的女王——一位千万富婆薇薇安女士去参加一个高端活动。临走之前,亨利竟然阔绰地允诺第二天晚上请路易斯去欣赏高雅歌剧来庆祝他找到新工作,并强调是自己请客。路易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为一场高雅的歌剧,门票可是不菲的,只有上层人士才会出入歌剧院。
第二天,亨利先生骄傲地驾驶着他的几近报废的老别克,载着路易斯如约来到歌剧院。但是亨利并没有买票,那么该怎么进去呢?老亨利开始传授路易斯逃票的办法:去捡被人丢弃的票根,然后趁中场休息的时候,混进去。如果运气好捡到两张,他俩就可以顺利入场。如果不幸只有一张甚至没有,他们就上演一出闹剧:年迈的父亲记性不好,休息时搞丢了票根,年轻的儿子没有耐心,大声训斥他。检票口的小争执必定会耽误别的观众入场,这样一来,为避免其他观众的不满,检票员就不会再纠结票根了。这样的伎俩相当有效,他们如愿欣赏了下半场歌剧。即使是这样的入场方式,也给两个向往高雅生活的绅士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并促使他们展开了第一次的深入交谈。晚上躺在床上,两个人都意犹未尽,毫无睡意。老亨利品着红酒,自由挥散着他的艺术气息,脱口而出他常说的一句话“我们在哪儿”。这似乎是对灵魂归处的深层意识的询问,弄得路易斯摸不着头脑。路易斯转而询问起他昨晚的约会。原来,亨利的女王已经92岁了。老亨利是围绕在老富婆身边的众多男侍从之一,体面的叫法是“玫瑰骑士”,就是一个看护,一个陪伴女士参加宴会的人,通俗点说就是“吃软饭的”。但亨利完全不认为自己只是个“吃软饭的”这么简单低俗,他只是个“多余的人”。
与他眼中的其他马屁精不同,亨利认为自己是最独特的一个,他有着别人无法媲美的文学才华,能为尊贵的女士带来一整套的服务:作为伴宴人员陪伴女士出席宴会活动,充当舞伴,给她们周全的看护服务,除此之外,他还能提供风趣、智慧和与众不同的生活之乐。这些并不以金钱为回报,他会得到一顿丰盛的晚餐,上等的香槟,美妙的管弦乐,一种误以为自己仍是上层绅士的精神错觉。在亨利的描述中,路易斯似乎对这一神秘的职业和生活产生了向往。路易斯所向往的,一方面是上层人士优雅奢侈的物质生活,另一方面,更多的是一种接近女士和被女士需要的存在感。日子一如既往,并没有因为一次歌剧后的长谈而有所改变。路易斯喜欢公司的一位美女同事,一次次地鼓足勇气制造与人家说话的机会,然而人家早已名花有主。即便追不到,能做朋友也好啊,可这样的机会也没有。路易斯再次陷入了孤独绝望的情绪低谷。这期间,路易斯内心的冲动再次占据了上风,他迫切需要有人帮助他解开儿时便有的困惑,关于自己性别取向的困惑。他来到一个号称可以通过异装和打屁股来帮人排解郁结的地方,勇敢地讲出了自己的困惑。然而,别人并不能读懂自己的内心,路易斯招来一顿教训,带着依旧的困惑和阵阵的屁股痛,失败地回家了。
一天,亨利突然说要带路易斯去参加宴会,以玫瑰骑士的身份,因为他的一名女性朋友缺一名伴宴人员。由此,路易斯正式进入“玫瑰骑士”的角色生活。但是这个晚上并不顺利,当亨利得知今年冬天自己没有机会再蹭到棕榈海滩的客房时,精心策划的小算盘全都落空时,他的醋意和坏脾气一起上来了。他完全抛弃了之前的绅士风度,吃东西吧唧嘴,用叉子地敲打盘子,把餐巾摔在桌子上,粗鲁地拒绝女士的请求,然后很没礼貌地站起来走了。出门之后,亨利发现跟随自己多年的老别克也冒了烟,报废在路边。真是太糟糕的夜晚了。路易斯试着安慰亨利,亨利压根听不进去,冲路易斯发了一通脾气走人了。路易斯第一次当“玫瑰骑士”的经历以无比失败告终。第二天,失落的路易斯还没有完全恢复,老亨利却用自己独特的疗伤方法治愈了自己。他兴致勃勃地跟路易斯商量借路易斯的车子去佛罗里达溜达两个月,并认为这是给对方省钱的双赢好办法。不需要的时候扔一边,用到的时候才来跟自己说话,亨利的这一行为再一次触发了路易斯失落脆弱的神经,路易斯也忍不住发了脾气,拒绝了亨利的请求,两人不欢而散,路易斯生气地出门了。
在没有一个朋友的纽约街头,路易斯的苦楚无人可以倾诉。报纸上剪下来的变装秀广告,是他最后的寄托。路易斯开着车兜兜转转,没找到广告里的店,却恰好遇到刚走出影院的心仪女同事。路易斯此刻非常希望有人陪伴,能给他些许安慰和鼓励,哪怕仅是陪伴也可以。他激动地邀请女同事上车,谎称自己正好顺路,并坚持要送她回家。女同事终于勉强答应了。虽然交谈不多,气氛也稍有些小尴尬,但总归是有个熟识的人在旁边,路易斯已经觉得很温暖了。然而车子刚开了没多久,他们就遇到了倒霉的恶作剧,有人朝他们的车子扔了个玩具狮子,吓得路易斯差点出了车祸。女同事惊恐万分,这次说什么也要去坐公交回家。任凭路易斯苦苦挽留,女同事还是头也不回地逃离了,只留下无助的他一人呆坐在车里。垂头丧气的路易斯回到家中,发现亨利跟冷战了很久的老朋友格申开始说话了。格申是亨利楼下的邻居,也是故事的第三位“多余人”角色。虽不是“玫瑰骑士”,但因为被亨利的某种“魅力”所吸引,格申一直和亨利保持友好互助的关系。格申帮助亨利修理汽车及家里各种小物件,亨利则是格申的精神导师,为他做各种精神指导。格申是这位老“玫瑰骑士”的忠实粉丝和朋友。但路易斯认识亨利的时候,格申已经有一段时间不和亨利说话了。格申这个形象有着几条非常有趣的设定:外表凶悍、内心柔弱、声线怪异、爱好广泛。当亨利邀请路易斯充当司机,三人一起去棕榈海滩散散心时,路易斯因为一句“这又是一个结识新朋友的机会”心动了。第二天,亨利让路易斯去叫习惯迟到的格申出门,路易斯想起当初他来看房子时,迎面遇上格申的情景。这个蓬头大胡子的壮汉怒目圆睁地注视着路易斯,着实吓了他一大跳。后来几次偶遇,格申都是一副生气的样子,瞪着路易斯,从不说话。然而,当路易斯走进格申家中,礼貌地自我介绍时,格申也像一个绅士一样,点头回礼,礼貌地道歉,说自己正准备穿鞋。路易斯愣住了,这个彪形大汉说起话来,有着小姑娘一样的柔声细气,而且整个过程谦逊有礼,很有绅士风度(这点其实是受亨利影响)。再看他家中的摆设,到处是来自世界各地的纪念品(很多中国元素哦~)。原来格申是一个有着美丽梦想,热爱收藏,热爱唱歌,热爱生活的人,只是自己奇怪的声线和稍欠友好的外表及随之而来的自卑,轻而易举使将他推入孤独的深渊。亨利是他生活中唯一的朋友。
三人在棕榈海滩度过的这个周末,为他们的友谊奠定了基础。唯一的遗憾是,这个完美的周末临近结束时,老亨利闪了他的老腰。于是,一场重要的宴会,使路易斯代替亨利,再次成为了“玫瑰骑士”。
也是在这次,路易斯从他陪护的女士口中得知了亨利的生平过往,了解了他从一个富有的才华横溢的上流社会的剧作家变成了如今贫困潦倒的多余人的过程。亨利出身上流社会的富贵之家,年轻时父母双亡,他早早地便继承了一大笔财产,在肆意挥霍中度过了青年时光,曾经无限风光,风流倜傥。中年以后钱财散尽,终身幸福也因为双方宗教不同无疾而终。空有一身写作才华的亨利成为了游走在曾经的旧相识之间的多余人。他开始变得桀骜不驯,有时绅士,有时无礼,有时让人喜爱信赖,有时又极易嫉妒善变。当高傲败给了现实,老亨利早已抛弃了写作的梦想,专心致志地做起了“玫瑰骑士”。滑稽无聊的宴会结束后,路易斯抱着疲惫的薇薇安走进她的家中。看着高大的富丽堂皇的,同时也空荡荡的房子,走上装饰精美的楼梯,把一个清瘦衰老的亿万富婆放在华丽而空旷的卧室床上。路易斯无限怜悯地看着这个除了钱一无所有的老人,没有亲情,没有青春,没有爱情,没有真正的友谊,似乎生命也快要耗尽了。这何尝不是一个跟自己一样孤独的灵魂呢?
之后,亨利去了佛罗里达,为了尽快的康复,他要在那边过冬,准备春天再回来。路易斯则又重新过起了独居生活。一个人在客厅发呆,一个人去公园散步,一个人在雪地上跳舞,连参加公司派对也是一个在角落喝咖啡,似乎全世界的狂欢都属于别人。
在漫长的冬季,孤独显得更加难捱,路易斯内心深处的冲动又一次迅猛地爆发了。他需要释放和发泄,他要彻底弄清楚自己内心深处真正的期盼和需要是什么。他匿名约了一个异装师来到家中,拿出从公司偷来的美女同事新买的睡衣,希望异装师能把自己打扮成女同事的样子,他以为那会是他内心渴望的模样。当异装师一番辛苦的努力后,路易斯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
年轻人的心沉下去了。这完全不对,这不是他想要的。伴随着巨大的失望,路易斯突然清醒了,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内心并不渴望变成女性,他内心深处并没有一个急于释放的女性。相反的,他的男性意识在这一刻变得无比强烈起来。似乎谜题一下解开了,他深情的亲吻了异装师,像一个真正的男人充满爱意地亲吻一个女人。他真正需要的是关爱,来自异性的爱情的关爱和来自同性的友谊的关爱。他真正的问题在于孤独。但路易斯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异装师并不是他的精神托付者,完全不能理解他的内心和行为。路易斯被误当成了变态,一把推倒,撞碎了亨利的圣诞球,屋里一片狼藉。而就在此时,心情沉闷的亨利因为薇薇安的去世,提前返回,看到了这混乱的一幕。矛盾一下激发。亨利似乎出离了愤怒,大声喊叫着赶他们走,语无伦次地重复着“我竟然相信你”。而路易斯变态的装束和屋里的陌生女人,让这个年轻人百口莫辩。此刻的路易斯刚刚完成一次自我人格的升华,他已不再是五分钟前的那个内心迷茫的路易斯。他清楚的知道,亨利是自己生命中不可失去的朋友,他迫切需要亨利的友谊来解救自己孤独的灵魂。路易斯不再是那个唯唯诺诺、不善表达的害羞男孩,他大声喊出了内心的声音:“亨利,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是很显然,我遇到了一些麻烦。我很努力地想把它们隐藏起来,因为我太想要你的友谊了!”可亨利还是摔门走了。
路易斯哭着开着车,在纽约的街头胡乱行驶着。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又该去向哪里,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真的只适合迷失自己。他已经失去了一切,从此不会再有人爱他了。不会再被信任和爱,这是路易斯内心绝望的最后底线。恍惚中,路易斯又出了车祸,撞坏了父亲留给他的汽车。汽车被拖走的那一刻,他的心也死了。路易斯没有回家,因为亨利说他不想再看见他。在办公室趴了一夜后,上司突然把路易斯叫到办公室谈话。被领导叫去谈话并表情严肃,路易斯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已经失去一切的他,难道还要再一次遭遇命运的抛弃吗?路易斯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他咬住嘴唇,抬起双手,似乎想对命运做最后一丝无力的抵抗……但是,命运,并没有抛弃这个一直在努力追逐的年轻人,他终于得到了眷顾——路易斯升职了。随后,经常被帮助的美女同事也终于记起了路易斯的好,向他回赠了友谊的橄榄枝。傍晚,路易斯提着一袋子彩色的圣诞球回到家中,在家门口遇到了正在喂鸽子,显然也在等着路易斯的老亨利。亨利嘲讽着鸽子的看似高傲,实则需要靠别人的喂养来生存,这其实也正是他自己的生存状态,这样的自己又有什么资格苛责别人呢。经过一夜的思考,亨利选择理解路易斯,保留他们之间的友谊。路易斯则送给他一包圣诞球作为补偿。一场友谊的危机平静化解了。两个亦师亦友的人,在夕阳的台阶上相视而笑。这时,格申开门走出来——整齐光亮的短发,刮得干干净净的脸,衬衣,西服,像一个中层绅士一样。格申不顾两人的吃惊和好奇,平静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牛皮纸袋,交给亨利,并请求亨利的原谅。原来,多年前亨利的剧本不是瑞士房客偷走的,而是格申。他因为跟亨利闹矛盾,很生气而偷了亨利的剧本。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活在自责当中,但又没有勇气承认错误。如今,格申终于送来的迟到多年的道歉。我们的老亨利,则轻松地拍着格申的肩膀,说道“你没必要有负罪感了,不要对你的同伴有罪恶感,向着圣经,工作吧!”此刻的亨利,用真正的绅士风度,宽恕了老朋友,收获了友谊。三个人彼此微笑,生活又开始充满了阳光和希望。
影评结尾,众人参加薇薇安侄女的婚礼,在路易斯跟随众人一起向新人撒米的时候,他露出了整部影片中最明媚的笑容。此刻,他似乎明白了老亨利常说的那句话:“我们终于到了,但我们在哪?”这是他人生的一个新阶段,他再一次发出了对灵魂归处的询问,但是现在他并不再孤单。整个故事,有喜有悲,导演非常细腻地用音乐、画面和一针见血的独白,完美展现了人物内心复杂的变化,让人很容易产生共鸣。故事写得好,画面拍得好,最重要的还有演员演得好。先不说这个故事从改成剧本到被拍成一部独立电影所经历的曲折,光说影片的两位男主的选角,就是一次次的可遇不可求的机缘巧合。亨利的扮演者凯文克莱恩我不熟悉,只看过他参演的《一条名叫旺达的鱼》(AFishCalledWanda),他凭此片赢得了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奖。他饰演的亨利仿佛是本色出演,那种倔强与傲慢,骨子里的清高和古典气息,怪异的脾性和特殊的搞笑神经,演活了经典的“多余人”形象。而另一个男主路易斯,根据原著小说的设定,这个角色需要的演员首先必须很年轻。而这个年纪的演员,要用并不算多的台词给观众展现一个腼腆,内向,孤独,纠结,情感复杂的角色,不仅要求眼神流转间能展现忧郁和茫然,还要每个肢体动作,每个表情,都能诠释出人物情绪的变化。这样的演员太难找了。在为选角而苦恼的期间,导演伯曼和帕西尼去影院看了一部电影,就是戴神主演的《血色将至》,在这部影片里,他们发现了保罗达诺,并认定这就是他们要找的艾维斯。伯曼说:“达诺是那种不是那种需要喋喋不休才能演戏的演员,他的脸是我见过的面部表情最为丰富的、也是最为细微的演员。不需要大段的台词,他只要撇撇嘴、皱皱眉,一切就明了了。这一切,都是艾维斯这个角色本身所具有的个性和特征--角色和演员,简直是相得益彰。”事实证明,导演的眼光非常正确,正是选对了合适的演员,才使这部影片更具有感染力和观赏性。
从影十几年的保罗达诺,最早在年的独立电影《L.I.E.》中担任主角,这部关于问题少年的黑色电影在圣丹斯电影节上获得评委会大奖,保罗获得了独立精神电影节的最佳出道表演奖。年,保罗参演了《阳光小美女》而被广为熟知。在年的影片《上帝的私生子》中,他与扮演“父亲”的威廉赫特演对手戏,充分爆发了表演才能,被影评人用“高深莫测”来形容他的演技。年的《血色将至》中他饰演的传教士一角,刻画了一个在宗教外衣的掩盖下一点一点暴露兽性的恶人,表演才能再一次深入人心。年12月他凭借《爱与慈悲》BrianWilson一角与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荒野猎人》并列获得波士顿影评人奖最佳男演员奖。多年来,保罗游走在艺术片和独立电影之中,与主流电影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特立独行的选片和表演,以及日渐精湛的演技,使他赢得了影评界的一致直肯定并拥有了一批忠实的影迷。作为粉丝之一的我,期待着保罗达诺能一如既往地奉献更多的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