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田野似乎有着特殊的魔力,乡亲们只要到了地里干活,心里就踏实了。再也不会心浮气躁,再也不会争吵,却会浮想联翩,产生了很多思古之幽情。
故乡是平原,一年收两季粮食。麦子成熟了,收麦子;玉米成熟了,收玉米。
除了麦子和玉米,人们还会种蔬菜,主要是自己吃。后来邻村种了大棚菜,也种了杏树林、桃树林、苹果树林、梨树林等,还有的种了中药材,卖钱不少。于是人们一窝蜂地去种,不出几年,经济作物的价钱就下来了。人们又纷纷卖,忙着拆除大棚,砍掉果树,还是种麦子和玉米。
冬天,麦子青黑,即便叶片上覆盖了厚厚的雪,也照样冻不死。我们会在麦地里奔跑,打滚,摔跤,还会在地里追赶野兔子,却总是追不上。
野兔子藏在地里的玉米秸垛里,没人的时候才会出来。我们跟着打猎的人,踩了厚厚的积雪,到了地里的麦秸垛边上。一人拿一根棍子,往玉米秸垛里面捅。捅了半天,冷不防一个草黄色的兔子从里面窜出来,从大龙的裤裆里窜过去了,吓得大龙来了个腚蹲儿,还没回过神来,猎枪就响了。枪管冒着蓝色的烟雾,一股火药的气味直冲过来。铁沙子哗啦啦作响,野兔却没有倒下,还在前面跑着,左摇右晃,跑的是个“之”字型。不过,“之”字总是在变化,猎枪打不到,我们也追不上。
当狩猎变成一场游戏,猎枪的权威也就得到了田野的消解。
田野里并非只有庄稼,也有草莽。草莽英雄似乎就是出在田野,扛着锄头闹革命,也能提起菜刀就抢劫。他们并不喜欢一辈子在土里刨食,被人欺负,而是喜欢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生活,哪怕就快活几天,掉了脑袋也值得。
于是,在玉米长到一人高的时候,女人就不敢单独出门,必须有人陪伴,还得是青天白日的情况下才肯出门。曾经有妇女在玉米地里砍玉米秸的时候被歹徒强暴,却找不到歹徒是谁。当她丈夫赶到的时候,她的衣服已经被歹徒撕烂了。丈夫让她等着,回家取衣服。等她丈夫回来的时候,女人已经死了。原来歹徒的面容被女人看到了,歹徒就趁着她丈夫回家的空档折返回来,掐死了女人。女人的丈夫顿足捶胸,后悔连连。要是不回家取衣服,女人就不会命丧当场了。
有年轻人在玉米地里幽会,在路边草莽间幽会,留下一地的卫生纸,让人们浮想联翩。
麦子长到一尺多高的时候,我们会到麦地里捉迷藏,只是不能被麦地的主人发现。我们都想和漂亮女生一块捉迷藏,人家却不会和我们到麦地里去。因为麦地里已经可以藏人了,就是两个人藏在里面,伏在地上,也不会被人发现。
野合的人也会选择麦地,滚了一片麦子,也是留下一些卫生纸。麦地的主人没办法,只能当成被动物们糟蹋了。
田地里的蔬菜成熟的时候,有茄子、豆角、萝卜、苦瓜、丝瓜、小葱、蒜等。我们放了学,从干粮篮子里抓出两个馒头,飞奔出门,到菜园里拔一把小葱,剥了皮,就着吃。也能拔一头蒜,就着生蒜吃,不是太辣。要是红萝卜、白萝卜熟了的时候,我们会直接拔下来,擦干净泥土,啃了皮,咬着吃,嘎嘣脆,还带着泥土的味道。
豆角和丝瓜不能生吃,茄子却可以生吃。有长长的女人奶子一样茄子,软软的,可以剥开吃,也有圆茄子,紫色的,硬硬的,也可以啃了皮吃,不过茄子根部带着小刺,要是不小心,会被刺到。我曾经试着生吃过洋丝瓜,却不服那股味道,吐了以后就再也不吃丝瓜了。
到了快下雪的时候,就会收获白萝卜,大大的,胳膊粗细,用来制作腌菜。还有车轱辘大小的南瓜,长长的北瓜,粗壮的大白菜。有了菜,就能储存起来,吃上一个冬天。
野兔会吃地里的白菜疙瘩,也会吃地里的萝卜缨子和红薯蔓。没人的时候,野兔才会出来。我们上夜校的时候,用手电筒往冬天光秃秃的田野里照的时候,竟然照到了一只野兔,顺着光柱跑出老远。
我们会藏在柴禾垛后面吓女生,吓得她们吱哇乱叫,而我们会获得一种快乐,而且这种快乐会传染,很快所有的男生都学会了这种伎俩。不过,在老师的训斥下,我们只能偃旗息鼓了。
庄稼成熟的季节,田野里静悄悄的,仿佛隐藏着千军万马。人们习惯了之后,等到庄稼收割了,田野里一片荒芜,就会让人感到失落。枯黄的麦茬,反射太阳光,就像一年一度的盛宴收场了,留下一地鸡毛。
故乡的田野生长了太多的勤劳与隐忍,也生长了太多的暧昧与情色,当然更多的是殷实和希望。田野亘古不变,人却换了一茬又一茬,仿佛被上帝收割了,露出麦茬一样的新茬。故乡的人们重复着先人的宿命,似乎没有多少改变。而田野也在重复生产,亘古不变,老老实实,不会欺骗,却变得非常世俗和功利。不浇水,不施肥就不长庄稼和蔬菜,需要人们侍候,更需要认真对待,不然田野就会欺骗人们,其实只不过是人们自己欺骗了自己而已。
故乡的田野是一面镜子,映照了乡亲们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