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新家被十多人非法侵入警方涉未成年人,

河南南阳十多名少年,非法侵入余先生刚装修好的婚房半个月,在房里喝酒抽烟蹦迪。更令他无法忍受的是,床头柜上还丢着一堆脏兮兮的卫生纸和几个使用过的安全套。婚房一片狼藉,让余先生苦不堪言。

远在广东的余先生原本不知情,接到堂哥的电话后心急如焚往回赶。据悉,新房入侵被发现的那一晚,房里共有7男1女。

看到新房被糟蹋成这样余先生立刻报警,警方通过勘查后发现,这半个多月来出入余先生婚房的人至少有10人。

1、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违背房主、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进入其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不过构成本罪的关键,还要看入侵住宅的情节是否严重。换句话说,只有对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才能以犯罪论处。

据余先生表示,自己曾把新房的钥匙交给姑姑,以便可以在自己去广东的时候帮着照看,没想到读大学的表弟却带着一群朋友去玩。

其中一名少年看着新房动起歪脑筋,趁着表弟不注意偷配了钥匙。从此以后,余先生的新家就成了这群人的临时居住点。

可以看出,事发时余先生并没有居住在涉事新房内,而且心大的余先生在收到未入住新房水电缴费的通知时,也没有多想。

由此可知,这群少年虽然没有法律依据,非法侵入了余先生的住房,但对余先生的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并没有造成严重妨碍,应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如果余先生一旦发现有问题,立即要求其退出,但这些人依然我行我素地仍不退出,其行为就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2、就算本案入侵者的行为并不涉及犯罪,但却仍然属于违法行为。不过据警方调查,这群入侵者年龄都在16周岁以下。

也就是说,即便这些入侵者都涉嫌违法,应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于未到年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3、虽说如此,但是他们的民事责任不可免除。侵入者违法进入余先生的住宅,打开衣柜门,弄脏被褥、沙发等物件,行为构成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余先生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余先生损害的,如果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应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如果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那么这群侵入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他们均未满16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余先生财产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但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不过可以看出,连续大半个月出入余先生的新房,并实施违法行为,他们的监护人很难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监护责任,因此不能减轻其侵权赔偿责任。

4、事实上,余先生将钥匙交与姑姑保管,委托其照看自己的新房,他们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委托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条的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姑姑根据与余先生的约定,只能照看其房屋,而不能让余先生的表弟擅自使用。表弟带着朋友去余先生的新房玩,并被偷配了房门钥匙。

应当认为,姑姑在这起事件中,行为显然具有重大过失,余先生可以请求其姑姑赔偿损失。

据余先生表示,他决定不追究表弟的责任,只想追究其他入侵者私闯民宅并造成财物损失的过错。

没想到表弟的家人却劝余先生,“算了,都是孩子,别追究了!”同时,入侵者一方也同时提出给元私了,但都被余先生拒绝了。

目前,余先生的新家被人入侵一案已被受理,但尚未得到真正的结果,希望法律能给余先生一个公正公平的结果。

感谢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gx/7961.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