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投放垃圾,逾期未改正的将对单位处以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元以下罚款。“是不是今天起没有分类丢垃圾就要被罚款了?”“我们丢垃圾的时候分了类,可是环卫部门还是合并在一起拉走处置,这是为什么?”不少市民发出了类似疑问。昨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对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措施开展
目前暂不处罚仍以教育引导为主
“任何规定、管理办法全面覆盖都会有个过程,虽然《办法》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但是目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仍然将以教育引导为主,暂时还不会进行处罚。”采访伊始,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相关负责人就明确表示。
那什么时候会对违规投放垃圾行为进行处罚呢?“目前尚未确定正式开始实行奖惩措施的具体时间,一旦确定将提前告知市民。”该负责人表示,经济处罚并不是目的,垃圾分类工作不能“以罚代管”,即使开始处罚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域、分时段逐步推进,比如从最早开始试点的区域逐步扩大到之后开始试点的区域,不会一开始就全面实行。“今年,我市也将扩大试点范围,提高试点标准,力争实现覆盖60%以上街道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市民疑问
分了类的垃圾为何合并运输?
对于为什么将市民已经分类投放的垃圾合并运输处置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虽然近年来我市做了大量的推广普及、宣传教育,但一方面大多数市民习惯尚未养成,对垃圾分类重要性认识不深,对资源回收利用知识掌握不够,另一方面垃圾分类专业性较强,分类将增加市民的时间和物质成本,不少市民不愿参与,导致投放准确率较低。
“另外就是可回收物被污染现象比较严重,比如说用过的卫生纸、擦了药的棉球、药品的包装等,就有不少人放在可回收物中,而实际上用过的卫生纸属于其他垃圾,药品及包装属于有害垃圾。在处置时我们只能将投放不准确、被污染的垃圾统一运送至发电厂焚烧处置。”该负责人介绍。
此外,目前我市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非试点区域运输环节确实采用混装混运,同时缺乏二次分拣等专业中转设施,末端处置环节也尚未形成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发展规划。
“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的是‘大分流、细分类’,也就是说,所有的可回收物市民们统一投放即可,之后工作人员将再次对可回收物进行细致分类。要做到日本等国家十多种可回收物分类投放,昆明未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目前只要能做到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开,就将是一大进步。”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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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改造66座垃圾中转站
实现可回收物分拣
就昆明目前垃圾分类现状,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必须承认,目前我市末端处理设施还不健全,全市仅有5家垃圾焚烧发电厂、1家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1家危废综合处理厂,还没有大件垃圾、电子垃圾规范化回收处置、可回收物综合利用处理以及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专业处理企业,产业链条未真正形成,不能与前端分类形成闭环系统。”
“《昆明市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制定并上报市政府,拟从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广泛开展试点工作,特别是对加强示医院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考核机制等方面进行细化分解,并在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中明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管理规范的制定主体和完成时限。”该负责人介绍,同时,市商务和投促局牵头正在开展可回收物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规划,将在全市开展可回收物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两网融合建设,并结合年66座老旧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等工作,研究垃圾分类中端收运设施,努力做到科学布点布局,初步解决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等分类问题。66座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后,将实现可回收物分拣。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潇实习生:韩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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